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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人被授予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11月5日,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和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我市合川区隆兴镇玉河村村民蒋诚、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磁器口派出所民警何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涪陵区税务局老干部科二级主办徐玲玲被授予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获奖数量为我市历届之最。

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英勇作战荣立一等功的蒋诚,复员还乡隐于乡野劳作三十六载,举债带领村民修通“致富路”,带头发展特色农业,用坚毅果敢和无私奉献书写壮丽人生。社区民警何巧,面对辖区161名聋哑人聚居实际,满腔热情地为聋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用自己的爱心、细心、耐心架起警民连心桥,被誉为聋哑群众的贴心人。以拳拳之心报养育之恩的徐玲玲,无微不至照料中风瘫痪23年的养父和患阿尔茨海默病的养母,谱写了一曲动人的孝老爱亲之歌。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退休干部袁镇涛、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五龙庙社区个体经营者彭勇祥、江津区洪江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鸿、万州区武陵镇椅城社区居民袁玉兰、铜梁区少云镇关溅小学教师刘明静、长寿区葛兰镇盐井村村民李顺清、梁平区仁贤街道白鹤村村民来代俊等7名同志荣获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此外,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推荐的重庆警备区渝中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护师万芝利被授予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长期以来,我市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推进道德建设,广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着力培育时代新人、持续涵养时代新风,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标杆,为推动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至今,重庆先后有13人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67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记者 张莎)

(稿件原载于2021年11月06日《重庆日报》)

(  责任编辑:周姝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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