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河库众多,水污染、水生态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任务艰巨,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也指出重庆在水污染防治、长江岸线生态修复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2020年5月13日,重庆发布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在全市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快解决当前河流突出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防治水污染,还百姓清亮亮的河流,重庆是认真的!
怎么管?专项整治行动的三个阶段:
全面排查阶段:自2020年5月13日至7月31日,重点排查工业企业、城市及乡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等10大领域污水乱排,排查所有河道、滩地、消落区等区域乱建、乱占问题,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条河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强力整治阶段:今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对排查的问题,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河涉水问题、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和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中未完成整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和媒体曝光等问题,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
规范管理阶段:今年12月,将从制度上、机制上、长效上下功夫,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和河流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河流管理保护精细化、长效化水平。
到2020年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存量问题基本完成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长效机制有效建立,基本实现水质净洁、河道整洁、河面清洁的目标。
“我们将综合运用暗查暗访、实地核查、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等方式,掌握 ‘三乱’问题现状,定期通报各地区、各流域‘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倒迫专项行动开展。”重庆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主任吴盛海说道。
此外,市水利局将建立约谈机制。重庆市前不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规定了河长、河长办公室、河长制责任单位及河流牵头部门职能职责和监督考核形式,“对此我们将加大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力度,推动精准追责问责。”吴盛海表示。
市总河长令发布后,各级河长如何执行?
对此,重庆市水利局将制定《重庆市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县级总河长主要负责统筹部署、协调、督促、考核本辖区内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区县级河长主要负责责任河流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有关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乡镇(街道)级河长落实责任河流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加强巡查并及时整改或上报发现的问题;村(社区)级河长主要负责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通过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将有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我们将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监督市级第2号总河长令的实施。”群众发现问题可以拨打12369、12314及河长制公示牌监督电话,或通过举报信箱、重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投诉举报,推动形成全社会共督共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