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 看效果 > 正文

【走进国家园林县城(城镇)系列之六】涪陵大木乡 精心打造美丽宜居特色小镇

风景如画的大木乡

风景如画的大木乡

近日,国家住建委印发了《关于命名2019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城镇)的通知》,涪陵区大木乡榜上有名。

近年来,涪陵区大木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绿色发展,通过强化管理、狠抓生态修复、完善市政设施等措施,提高城镇品质,提升城镇宜居水平,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型国家园林城镇。

加强绿化 把场镇建成景区

走进大木乡,街道两旁的树木郁郁葱葱,鲜花随风摇曳,河岸边靓丽的风景映入眼帘。

近年来,大木乡以场镇“大木花谷·林下花园”为依托,先后实施完成鲜花小镇项目一期、二期,统一规划建筑风貌,全面实现场镇景区化,生态宜居小镇凸显。

该乡以道路绿化为骨架,全力打造城市绿色廊道,重点完成场镇3条干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栽植各类乔木灌木树种1.1万株,场镇建成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1.5%,林荫道路推广率达85%。

大木乡完成了4万平方米的房屋立面风貌改造,新建郁金香文化广场1个,升级改造体育广场、郁金香体育馆,拓展场镇功能,丰富市民生活;改造场镇节点景观5500平方米;新建场镇至公园、广场连接休闲健身步道3处4.5公里,实现场镇与公园、广场紧密地有机融合,形成“推窗见绿、出门见景”的幸福宜居小城镇。

此外,大木乡改造荒山低效林7100亩,实施退耕还林1000亩,修复裸露山体1800平方米,形成新的镇区防护绿地延伸带。截至目前,全乡森林面积1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2.6%。

完善设施 场镇品质显著提升

走在大木乡干净整洁的街道上,绿意盎然的树木、草坪,五彩斑斓的鲜花,宛如一幅秀美画卷。

近3年来,大木乡相继投入大量资金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场镇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我们聘请专业保洁公司负责场镇环卫保洁,生活垃圾‘日清日运’,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大木乡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市容市貌建设,对镇区沿街门店统一安装‘门前三包’责任牌,制作店招店牌110个。”

近年来,该乡还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投入20万元资金采购垃圾桶80个,安装场镇七彩垃圾围栏40个,张贴垃圾围栏宣传标语40处。投放分类垃圾桶8组32个,引导群众对垃圾实行初步分类处置,推进生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截至目前,大木乡基本形成“两纵两横”场镇路网格局;完成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流排放,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实现场镇水、电、气、移动4G、免费WIFI全覆盖,场镇功能不断完善、场镇品质显著提升。

此外,全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率2019年达95%以上,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有效实现村社环境整洁优美、规范有序。

建管结合 提升城镇宜居度

“近年来,大木乡党委、政府创新模式,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保障促进‘创园’工作全面展开。”大木乡负责人说。

大木乡制定了《涪陵区大木乡总体规划(2018—2035年)》,制定了《大木乡绿地建设及养护管理办法》《大木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大木乡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园林绿化制度;在绿化建设中,以鲜花小镇项目、市级基层宣传思想文化示范点、区级乡村振兴试验示范点建设为切入点,突出建管结合,实现城镇绿化提档升级,提高城镇宜居度。

同时,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的原则,切实做好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大木花谷、大木花溪、岩上花园、林下花园等景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如今,大木乡已初步形成“一谷一溪三园”的景区开发新格局,即大木花谷、大木花溪、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岩上花园、大木林下花园,“一谷一溪三园”将共同支撑重庆第一高山花乡的迷人色彩。

未来,大木乡将继续加强城镇绿化建设,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谱写浪漫花乡、美丽大木的迷人画卷。

(作者 张锋 吴志杰)

(图片由涪陵区大木乡提供)

链接

涪陵区大木乡位于大仙女山的核心区,毗邻武隆仙女山和丰都澜天湖,是全市唯一拥有大木花谷·林下花园和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2个4A级景区的乡镇,享有重庆第一高山花乡、中国普罗旺斯之美誉。

全乡幅员面积96.3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82.6%。辖6个行政村23个村民小组,1830户4313人,是全国环境优美乡、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重庆市森林生态乡、重庆市园林式乡、重庆市卫生场镇、重庆市文明乡。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的所有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或经授权使用重庆广电集团(集团)各频道节目,版权及相关权利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掌上重庆移动终端未标有“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或其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权利人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网将依法处理。本网联系电话:67175860

重庆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