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重庆市总林长令(第1号)》的发布,一场针对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开启。全市“四级”林长携手聚力,共同守护巴渝巍巍青山,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发轫于基层实践探索、成型于中央顶层设计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也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前些年,重庆作为试点之一进行了有益探索,整治了一大批突出问题,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借鉴、可参考经验,得到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如今第1号总林长令发布,标志着一个新的开始。我们要再接再厉,压紧压实四级林长责任,落地落细各项目标任务,真正实现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一个科学的制度设计,总是从时代要求和问题需求出发,谋定思变的结果。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维护着我国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林草生态建设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为之欣慰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森林覆盖率还低于全球30.7%的平均水平,特别是人均森林面积不足世界人均森林面积的1/3。总体而言,我国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生态产品短缺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更为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十分必要。
具体到重庆,生态保护的战略性意义更加显著。从地理位置看,重庆地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地质构造复杂、山体断裂发育,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属于典型的生态脆弱过渡区。另一方面,地处长江上游的重庆是长江水汇入三峡库区的最后一个结点。而三峡水库维系了全国35%的淡水资源涵养,为全国近四分之一幅员范围提供用水。倘若重庆的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不仅大大影响自身生态平衡,也将影响三峡水库淡水资源安全和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甚至威胁到整个长江流域乃至更大范围的生态安全。这个意义上,生态保护是重庆自己的“家事”,更是整个国家的“国事”。我们既要跳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来看清全局,明确自身之于全国大棋盘的功能定位,又要把自己“一亩三分地”上的事情办好。
作为一种创新,“林长制”把管山与护林统筹起来,对山林资源一体管护,同时补齐“治理缺环”,激活“责任盲区”,这将从根本上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据统计,林长制试点启动以来,重庆生态环境大幅改善。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较5年前分别增加883万亩、7.1个百分点。事实证明,“林长制”将为我们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和更好发挥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当务之急,还是抓好制度落实,各区(县)、镇(街)、村(社区)三级林长尽早到位,激活“4+1”林长制责任体系。对于“四乱”突出问题,重拳出击,务求实效。
绿水青山既是宜居之园,又是发展之源。重庆8.2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江河纵横,山峦叠嶂,自然的馈赠赋予了我们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机遇。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不断以制度创新激发治理效能,这一点一滴的努力,终将为我们奠定一个美好的未来。
(稿件原载于2021年06月16日《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