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21重庆两会 > 两会声音 > 正文

代表建议促进医保支付标准与药品采购价格协同 我市印发实施意见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

2020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面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虚高药品价格,同时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实现医保支付标准与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协同。

这意味着,未来,不仅我市药品价格将进一步下降,市人大代表董长明反映的“药品价格倒挂”问题也将从制度和操作层面得到解决。

“因多种因素导致临床必须的常用急救药品价格上涨,而医保支付价未作调整,高出医保报账的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增加了医院成本。”在2020年初市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长寿区人民医院疼痛科主任董长明提交了一份《关于超医保支付药品由联合体统一议价的建议》。建议中,董长明以长寿区人民医院为例,该院2018年超医保支付药品有40个品种,医院为此承担费用111万元。

此外,董长明还提出了“超医保支付价药品的销售价格混乱”问题,如成都倍特药业公司生产的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西地兰)采购最高的是65元/支、最低的是25元/支,而医保报销是11元/支。

据了解,药品采购价格与医保支付价倒挂,是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放开后,相关医保支付标准政策尚未制定出台,为稳定药品价格而出现的一种“过渡”现象。

董长明代表的建议由市医保局与市卫健委共同研究办理。“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破伤风抗毒素、葡萄糖酸钙注射液都已经按照企业申报进行了医保支付标准调整。”记者查看市医保局给董长明代表的复函了解到,根据代表建议,考虑到不加重群众的费用负担和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我市按照分批次分步骤的方式,先调整临床急抢救类的药品,再逐步扩大范围。

截至目前,我市已动态调整大部分急抢救类药品医保的支付标准,代表反映的部分问题得以解决。

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全面实行药品统一平台采购,全面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完善平台一体化功能,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市医保局有关处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医保局正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未来,我市药品价格总体水平将进一步下降,药品采购价格与医保支付价倒挂问题也将从制度和操作层面彻底解决。

(记者 颜若雯)

(稿件原载于2021年01月05日《重庆日报》)

(  责任编辑:王怡  )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的所有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或经授权使用重庆广电集团(集团)各频道节目,版权及相关权利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掌上重庆移动终端未标有“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或其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权利人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网将依法处理。本网联系电话:67175860

重庆手机台